禁业制度,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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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最高法院会同最高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剩余1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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