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法任务的法益保护

——人的法益理论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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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立法者允许将何种行为纳入刑罚威慢的范围,这一问题不同于刑罚制度的正当性问题。然而,这两个问题之间又存在紧密关联。理由在于,在判断何为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时,也必须在社会内在论(gesell-schaftsimmanent)与社会超验论(geselschaftstranszendent)的正当性证立路径之间作出抉择。(剩余164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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