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马克思的法哲学革命及其发生学逻辑

——兼论马克思法哲学批判中的主体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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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26)02-0168-08

在自然法传统中,存在着法律基本原则及精神与具体法律条文之间的二元对立。尽管法律条文是在具体情况下拟定并被不断修改的,但“法”的原则或精神本身是一种普遍的、永恒的基本原则,是法律条文本身的依据和正当性来源。(剩余120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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