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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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重申了这一重要发展原则。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不仅是推进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优势与制度力量的生动体现。(剩余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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