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契约文明的早期基石

——西周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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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剂制度源于西周的“质剂”买卖契约,它是中国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商业信用凭证,可用来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质剂分为“质”(长券,用于大额交易)与“剂”(短券,用于小额交易),遵循“大市详而小市略”的原则,采用“别券”形式。西周还设置了质人进行监管,负责核验契约、统一度量衡和巡查处罚。总体来看,质剂及质人制度形成了“礼法合治”的模式,为现代交易提供了启示。(剩余1994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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