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老板非法转押车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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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借款须警惕风险(图文无关)

黄炜杰将从其他租车公司租赁或从个人处借来的汽车,谎称为“质押车”,与多人签订转押合同,得款250余万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东窗事发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将多辆豪车转押借款

张守国与江苏常州明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明杰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炜杰相识。张守国经常看到黄炜杰开着不同的豪车出入,觉得他很有钱,于是向黄提出“如果有路子就一起发财”。(剩余27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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