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

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到,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剩余941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