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修复行政与司法追责路径的协调与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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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修复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责任。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了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与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责任,体现出生态环境修复是实现生态环境损害民事救济的核心责任。(剩余122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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