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数据训练在著作权法上的定性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内容提要: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数据训练中大量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此种作品使用行为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权利限制条款中明确列举的特定情形,理论上构成著作权侵权。鉴于当前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与法律完善存在一定的“时差”,司法政策为其适用上述权利限制条款预留了政策空间与解释路径,以便在促进技术发展与保护著作权之间寻求现实平衡,司法实践亦可参照此路径进行裁判。(剩余14173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