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非遗教育实践:推动非遗正规教育的路径探索与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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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第二届会议通过《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将“正规和非正规教育”作为第四章“4.1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的重要措施,特别鼓励缔约国“在高等院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促进开展跨学科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研究活动,并制定研究方法”,并在第六章“在国家层面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可持续发展”中明确,“特别是通过在相关社区和群体内开展具体教育和培训项目,和通过非正规知识传播手段”“确保承认、尊重和增强社会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其在传承价值及生活技能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所担当的特殊作用”,为此,鼓励缔约国采取适当的法律、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以“确保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尽量充分纳人所有相关学科的教育项目内容,既作为一种贡献,也作为从课程、跨课程和课外层面解释或展现其他科目的一种方式”。(剩余875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