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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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当今社会,各类经济模式层出不穷,会计核算方式与税务处理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2006年修正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称旧准则)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也跟不上国际战略需求[1]。同时,旧准则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部分内容已经不适用于当今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模式。针对这一情形,新准则与旧准则比较,其内容在责任范围的确定方式、最终确定时间地点、公允价值计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披露等几个方面,都进行了增补、修改和细化,与旧准则相比更为完善[2]。(剩余49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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