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检察人员调用制度的法理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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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15.3 [文献标识码]A

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检察实践中,异地、异级调配公诉人的做法早已有之。2009年,成都“孙伟铭案”二审阶段,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就从辖区内的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抽调了一名检察官出庭。同年底,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庄案”,两位公诉人均来自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剩余177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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