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平台网约私家车司机“过劳”问题的法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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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416(2026)02-0027-14

目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达 8400万人,已占职工总数的 21%① 。该群体普遍面临“工作时间不可控”②等困境,“过劳”问题愈发凸显。其中,采取社会车辆加盟模式(C2C 模式)的网约车司机即网约私家车司机尤为典型。(剩余121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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