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避讳角度难衡五臣李善二家注高低

——兼论李济翁说李善'不避国朝庙讳'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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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359(2025)05-0134-08 收稿日期:2024-12-17

唐末李济翁《资暇集》卷上《非五臣》有云:

李氏依旧本,不避国朝庙讳。五臣易而避之,宜矣。其有李本本作“泉”及“年代”字,五臣贵有异同改其字,却犯国讳,岂唯矛楯而已哉。(剩余130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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