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诱因及形成逻辑

——基于IAD框架的解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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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158(2026)03-0102-11

我国《土地管理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在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占用农村耕地建房须严格遵守法定的审批程序,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建设。(剩余171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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