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围绕条约作准文本问题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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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1885年的中法战争是晚清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其间,中法双方先后达成《简明新约》(1884年)和《越南条款》(1885年)两份和约。其中,《简明新约》明文规定:“此约缮中法文各两份,各执一份为据,应按公法通例,以法文为正。”但在《越南条款》中则无“以法文为正”字样。2024年广东历史高考选择题第7题即考察学生对这一历史细节的认识。(剩余43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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