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行政检察合力 筑牢生态资源保护屏障

——河南省检察机关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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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临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侵占公共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城市公共绿地是专供游览、休憩、观赏的绿地,具有美化城市面貌、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2019年,临颍县T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置业公司)在开发建设项目中,违法占用城市公共绿地搭建活动板房,阻碍正常通行,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2020年12月,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该案线索后,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座谈、调查资料等方式,依法查明:2012年,临颍县委、县政府依据《临颍县城乡总体规划》对五里河进行治理改造,通过在五里河种植红叶石楠、桃树、葡萄树等林木,安装户外健身器材等方式,在河两侧进行了绿化,修建了林间小道,建成了占地165.2亩的城市公共绿地。(剩余30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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