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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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一是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剩余2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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