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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 一封检疫公开信

全省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

春耕在即,为防止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随种子传播蔓延,确保农民用上无疫健康放心良种,从种子源头遏制重大植物疫情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害损失,省农业农村厅提醒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在生产、调运、经营和购买农作物种子时,注意以下检疫事项:

一、遵守《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调运和经营农作物种子,自觉接受植物检疫执法人员的检查与监督。(剩余7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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