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竞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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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修订《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刊摘编如下:

一、《管理办法》由四部门联合印发

按《管理办法》要求,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因此需要对各主办单位的资质、运行状况、不良记录等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剩余12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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