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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培养2~3岁幼儿行为品德

胡萍
  
速读·下旬
2018年3期

随着人们对早期教育逐渐重视,加上社会的其他原因,幼儿入园的年龄越来越小,这给幼儿园的生活管理,教师的教育教学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即使是受过严格专业训练并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也感到棘手。因为原有的理论知识都是针对3~6岁幼儿的,以往教学中验证的和自己摸索的经验来源也是3~6岁的幼儿。而现在面对2~3岁的幼儿就感到茫然。

的确如此,2~3岁的幼儿与3~6岁的幼儿生理、心里特点截然不同,原有的方法不能一味试之。今年9月我接到的新生正是这个年龄段,便抓住机会进行了一些探索,特别是在品德行为的培养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将其分享出来,愿与同行们共享。

一、根据2~3岁幼儿特点,制定品德行为目标

1.2~3岁幼儿表现特点及分析

我认为2~3岁幼儿有以下一些明显的特点:一是感知觉正在发展阶段,要到了3岁以后才逐渐完善,自我意识证处在觉醒到发展最后完善的过程中;二是情感易激动、变化、外露而不稳定。易受外界刺激,受外界情景支配和周围人的情绪影响,没有所谓“意志行动”无羞愧感;三是个性差异大又好强、好胜,以自我为中心,对成人有极大的依赖性,不能与同伴分享玩具等;四是2.5~3岁期间,有一个行为反复和心理对抗阶段,这一阶段,这一阶段,幼儿表现出对已有的知识和已形成习惯的反复与回落现象。

2.制定品德行为目标

根据以上分析,我将《大纲》中的行为习惯总目标分为几个阶段目标逐步进行,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与方法来为总目标服务。

第一阶段:由对家人的依恋转为对集体生活的适应。

第二阶段:培养幼儿与同伴友好相处。

第三阶段:培养幼儿对教师的信赖感,把“哭泣、骂人”等宣泄方式转化为向教师倾诉。

第四阶段:礼貌教育与爱护公物教育。

以上各个阶段不是截然分开的,都贯穿于各个生活环节中,只是各阶段都有侧重。

二、针对具体问题,方法灵活,引导适当

在具体的行为习惯培养教育过程中,要灵活运用一些方法,对幼儿进行疏导。

1.哄

这种方法,在幼儿入园愉快时、幼儿与同伴发生纠纷时运用较多。“哄”不等于“骗”,而是转移幼儿的注意力。利用玩具、用具和临时出现的情境,以教师自身“好奇”的语言,去感染幼儿;另外,利用动画或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引起幼儿注意,使幼儿感到自己成为某个角色。这样就会使幼儿很快忘记不愉快的事,而将情绪稳定下来。

2.安慰

当幼儿摔倒或受到小伙伴不留意的伤害时,教师先要以母亲疼爱孩子的心情与口味去安慰幼儿,待幼儿情绪稍稳定后,再以教师的身份为幼儿排解疏导,使幼儿不感到委屈。这样既能使幼儿对同伴的“攻击性”行为给予谅解,又培养了幼儿互相谦让的品德,可谓一举两得。

3.表扬与批评

这种方法在各种习惯的培养与各个生活环节中都用的较多,但要忌“滥用”。表扬要瞅准动机,调皮的幼儿,要尽量找出优点,并及时给予表扬和正确评价,使他明白教师常注意他喜欢他。对调皮的幼儿来说,表扬是“盐”,必不可随时需要,又不宜太多。而对于较为安静的幼儿来说表扬又像“味精”,需要适当的放少许,使他对自我要求更高。

其次,对2岁幼儿的表扬与批评,可先用“乖”与“不乖”来进行,只指出应该怎么样做,其他不用多讲。而到2.5~3岁时,除给予正确的行为要求,还要进行引导,使幼儿知道“为什么”,批评应该站在维护幼儿自身利益的角度进行,使幼儿明白是为了他好,是爱他的。教师时刻注意他、保护他。这样幼儿会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控制。特别是快3岁时,幼儿羞愧感开始萌芽,会在成人的批评行为刺激下出现一些羞愧的情感体验,他们会开始想到自身行为的最直接最明显的后果:“教师会夸我吗?”到这时,批评与表扬已对幼儿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

4.巧妙运用“挫折”教育

这种方法适用于培养幼儿对教师的信赖感过程中,适用于对那些用“发泄”来表达要求的幼儿,还适用于在2.5~3岁间,幼儿行为出现反复与回落时。

幼儿对教师无信赖感时,对教师向他提出的要求会持怀疑态度,那双眼睛似信非信充满疑惑;那些脾气倔强的幼儿和用“宣泄”作为表达方式的幼儿常常在心里说“不”。有时甚至大声地说“我不呢!”在用其他方法无效时,可采用“挫折教育法”。但这种方法要视其危险性而用。如果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较危险则不宜使用这种方法。

让幼儿受“挫折”,其行为应在教师能及时补救的范围内,即让幼儿在虚惊一场后,能在“吃一堑”的具体行动中,体会到教师要求的合理性正确性,从而真正“长一智”。

一般来讲,品德教育包括“知、情、意、行”四要素,而我只是在“知、行”二者中,做了一些探索。况且,幼儿年龄小,知之甚少。行为都是“他律”而非“自律”,在具体教育过程中还会出现其他情况,所以就我这点经验还是不行的。我非常希望能得到同行与专家们的指点,更好实践到幼儿品德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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