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浙江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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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展
●2005年率先实施农村“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05年9月20日,为贯彻落实“卫生强省”战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明确提出了直接面向农民的3个方面、12个项目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内容,并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农村常驻人口每人每年15元以上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剩余102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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