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语文语言交往栏目编排特点及教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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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62

一、引言

《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6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语言交往能力是聋生参与社会生活的必备能力。应培养聋生看(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聋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并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将"语言交往”与"识字写字""阅读”“写作”"综合性学习"并列。(剩余45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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