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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音乐(四年级)》特点分析及教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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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课程是盲校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具有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的性质,对视力障碍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盲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音乐》四年级以《盲校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6年版)》为依据,以人文主题与音乐要素双线编排,从视力障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出发,兼顾个体差异,注重广泛的音乐体验,关注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促进学生在音乐感受能力、表现能力、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剩余43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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