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而分殊: 大数据时代中国式信用权益保护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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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数据;信用权保护;主观公权利

自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在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中的支撑作用以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逐渐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数字基础设施,信用监管也由此进入数据治理的大数据时代。(剩余122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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