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中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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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讯 2025年12月22日至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明年1月中旬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彪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表决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批准3件报批法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对“一府两院”3个工作报告稿的意见。(剩余5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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