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5号 2024年1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就业导向建好“两目录一系统”
(一)聚焦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设置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商同级财政部门指导各市县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明确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可包括培训类型、职业(工种)名称、补贴标准等内容,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剩余47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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