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构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链条防控体系。

《通知》明确了整治范围。一是非法生产,主要包括禁用农药未按期停产,禁用农药的库存产品违规处置,地下黑窝点生产禁用农药,以及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农药,使用非法来源产品加工农药制剂,以受委托加工之名租证、借证生产农药制剂等情形。(剩余1382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