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察举制度对官德官风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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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度是两汉官员选拔的重要制度,形成于西汉初年至汉武帝时期。察举的科目,按照举荐的频次,分为常举与特举。常举有固定的举荐周期,所举主要为秀才、孝廉。特举是因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由皇帝下诏察举,主要科目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明经、明法、勇猛知兵法等。按照举荐的责任主体区分,有州、郡国的察举与公、卿府的举荐。(剩余4794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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