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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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①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再局限于使其农村户籍向城镇户籍转变,更加注重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农业转移人口深度覆盖,实现其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权益市民化”,让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剩余56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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