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治实践的国家规划:“十五五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治理逻辑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20&ZD00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人才项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22VRC008)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6.02.001
一、引言:法律与社会发展关系的经典命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作出系统安排,2025年9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二审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变奏协调、相互促进已经成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主旋律之一“十五五"规划作为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关键五年规划,其建议中明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不仅是对既定路线的重申,更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与治理逻辑下对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关系的全新定位与战略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其内涵与实践方式始终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而不断深化。(剩余1523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