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探索历程、运行机制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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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了“六个坚持”的重要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这既是对“十四五”规划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谋划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考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剩余53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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