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方面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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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公款旅游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吴凯(主持工作)等人以培训之名违规公款旅游。2020年10月,肥西经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到某协会拟在海南省举办培训班的消息,吴凯与另外2名副局长商议利用这次机会去三亚等地游玩。2020 年11 月,吴凯等4 人乘飞机前往海南省海口市,将23200 元培训费交给培训机构后,未参加培训,直接从机场乘坐高铁至三亚游玩,后又返回海口游玩。(剩余273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