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服務深度合作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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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5日公佈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中明確“用足用好珠海經濟特區立法權,允許珠海立足合作區改革實踐需要,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

兩天後,廣東省人大黨組會議上明確做出表態,要立足合作區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成立工作專班積極支持和指導珠海市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圍繞橫琴開發建設加強“小切口”立法,為合作區建設提供法治保障。(剩余51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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