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四方主体演化博弈的乡村产业用地供给: 审批延续抑或入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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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158(2026)01-0072-13
土地是乡村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当前,我国乡村产业用地供给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60条规定的审批方式(具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以及第63条规定的入市方式(具体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供给)。(剩余1817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