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争议焦点自动生成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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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民事争议焦点的产生、增减等动态变化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状态。争议焦点的确定是法院审判权行使的逻辑前提,各国法律均认为争议焦点的明确处于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位置。1](P1043)有学者认为,在庭前准备阶段,可探索由人工智能梳理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的工作模式。2]有学者提出,通过把传统司法三段论逻辑中的“结论”替换为“争议焦点”,将传统三段论的“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修改为“准三段论"的“大前提—争议焦点—小前提”,以探索司法人工智能推理辅助的新路径。(剩余156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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