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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递延所得税探讨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半月 谢文彬

【摘  要】财政部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的规定,应在初始确认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论文通过分析企业所得税法对上述交易的不同认定(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以及相应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探讨租赁业务产生的税会差异对承租人的影响。(剩余40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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