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基于自由意志的正义思想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何建华 摘 要: 康德的义务论体现在“善德”领域和法权领域,包括德性义务和权利(即法律)义务。在他看来,人的道德法则及权利义务均源自人的自由意志。正义是出于自由意志的权利义务,是在法律状态下人的意志的自由行使能够与所有其他人的自由相并存,是权利和法制的统一。康德明确用“自由”去界定“正义”,其基于自由意志的正义思想对当代政治哲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剩余9953字) 试读已结束,购买后继续阅读 阅读全文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