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正文页 首页

论数字权利用尽原则

——兼评我国NFT 数字作品侵权第一案 法治研究 吴桂德

摘 要:目前我国实务中以NFT 技术为代表的著作权保护之技术措施的运用已逐步兴起,其中产生的问题也颇受关注。例如,关于在技术措施保障下传统著作发行权权利用尽原则在数字网络环境中适用问题的讨论。当前我国围绕数字权利用尽原则的既有研究,无论是在规范解释还是在法律适用层面均存有争议与不足;因此有必要以近年实务中审判的所谓“我国NFT 数字作品侵权第一案之‘胖虎打疫苗’案”为契机对其进行澄清和完善。(剩余13320字)

试读已结束,购买后继续阅读 阅读全文6.00

文章会员,69元300篇文章超值畅读!立即开通

  • 购买文章
  • 关闭
确定购买:
论数字权利用尽原则
文章价格6.00
  • 取消
  • 余额不足
  • 关闭
您的当前余额不足,是否去充值?
当前余额为:0.00
  • 取消
购买文章:

论数字权利用尽原则

文章价格:6.00 元
您的余额:21.00元,余额支付》
阅读文章:

论数字权利用尽原则

您目前是文章会员,阅读数共:0

剩余阅读数:0

阅读有效期:0001/1/1 0:00:00

确定是否阅读此文章?

确定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