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视域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构的价值与路径
重庆行政 卢家栋 周炜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轻罪治理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1]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促进轻微犯罪人回归社会,也有利于实现罪责自负原则,更有利于提升我国轻罪治理效能。但当前我国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还面临着轻微犯罪范围不够明晰、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缺失、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程序不够完善等现实困境。(剩余62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