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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构下的社会进化:地方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的整体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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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理解国家建构和社会进化的逻辑关系,是一个关系国家推动社会建设之路径选择的重要问题。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进化理性观及其“自发秩序论”“建构原罪论”,不能解释中国政府主导社会建设、推动社会进化的经验事实。作为一项国家建构行动,地方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及其效果充分说明:国家建构是政治吸纳以及嵌入、生产社会的理性行动过程,国家建构社会的组织框架、权力链条和行动方式均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国家建构是社会实现有序演进的行动机制,国家建构了社会进化的基本秩序,为社会进化输送了养料,提升了社会进化的速度;国家建构更好地助推社会进化,实现了二者的有机衔接,实现了国家建构的行动理性与社会演进的主体诉求的统一。(剩余137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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