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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立法规范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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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审议通过了《临汾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农村自建房屋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并建立巡查制度。该《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宅基地审批、房屋质量监管、对自建房屋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剩余1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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