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据作为新型财产权的产权建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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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数据产权是数据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数据确权则是现实性理论难题。在缺乏实证法中财产权话语体系和法教义学解释规范检验、转化的前提下,当前学界提出数据新型财产权研究范式无法回应司法实践中数据财产权益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为此,亟需立足“产权结构性分置”实现路径,建构数据来源者和处理者“二元主体结构”的数据权利配置方案和确权思路。(剩余122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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