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检察机关法制教育实践的作用与途径
[摘要]检察机关就其自身职能,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上有其特殊性。既要有新作为,但也不可无所不包,偏离检察工作主题。所以检察机关应当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本文以法制教育实践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在理论和形式上作出一些探讨。
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剩余49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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