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乡干部索贿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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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南省白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兆名涉嫌受贿罪一案,2023年4月12日在海南省白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23年6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兆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兆名退缴的违法所得114.27万元、符某玲退缴的违法所得59.5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31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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