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引争议 分手情侣对簿公堂
日前,“用你名字买的房不一定是你的房”冲上了微博热搜,引发了网友对于借名买房的讨论。部分买房者通过“借名买房”规避购房障碍,却忽视了“借名买房”本身存在的极大法律风险。
张先生与李女士原是恋人关系,因李女士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便借用张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总价款440余万元,其中首付款290余万元由李女士支付,余款150万元以张先生为主贷人,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屋登记在张先生个人名下。(剩余7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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