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加入书签
添加成功
收藏成功
分享

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和现代基本建设

师洋
  
海风
2020年2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文物保护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任务,文物类建筑不仅代表了历史,还是城市文化的沉淀和体现,在现代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对文物的保护。但对于一些不可移动的文物的保护工作,和现代基本建设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本文对基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现代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并且探讨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保护文物的方法。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现代城市建设也越来越看重文化底蕴,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果想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就必须要对城市建设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既实现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又能体现出现代城市建设的特点。当前我国的城市建设力度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尤其是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城市基础建设必须要以整个城市的全面发展为前提,这就导致城市基础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冲突,尤其是对于一些不可移动的文物,受到自然侵蚀以及人文损坏,保护起来的难度更大。所以,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新时期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重点课题,必须要努力寻求一种符合本地地域、文化背景的文物保护方式。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相关性

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指的是在一个区域内,由世世代代的先民所创造留下来的,在历史、文化、建筑、艺术等方面的遗产或遗址,比如古建筑物、传统聚落、古市街等等,随着历史变迁,这些文物依旧存在,不像书籍、文字、书画、音像资料等文物可以在不同的区域之间移动。不可移动文物是反映一座城市各个时期发展历史的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艺术价值,像一部史书、一卷档案,记录了城市的发展,只有完整地保存这些文物建筑,才能让城市的历史文化传承下去,焕发光彩。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现代城市基本建设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

一方面,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动力,一座城市有自己独特的名片,文物资源就是名片内容之一,只有充分保护和利用这些文物资源,才能让城市建设独具特色,避免与其他的城市发展路径一样,而且这些文化特色可以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支持,充分利用文化特色,建设文化产业,可以让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收益。

另一方面,城市现代化建设是对文物的传承与保护。城市发展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而且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水平不断提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也会融入更多全新的思想观念,还会结合智能技术,提升城市基建水平。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越高,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也就越大。例如,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让文物资源变成3D立体图像,还可以摄制高清视频,在网络上广泛流传,达到对文物的保护与传承的目的。

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尽管不可移动文物对城市至关重要,但是近年来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力度逐渐加强,城市建设水准不断提高,这对文物保护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文物被破坏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物周边环境破坏大

城市现代化建设,是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城市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建设过程中对城市的风貌也开始统一,一些不可移动文物与城市基础建设的风格不一致,虽然被保护下来,但是文物周围的环境遭到破坏,留下来的是孤零零的“文物”,这样一来,文物不能很好地体现出当时的历史文化情景,而且在现代化建筑的衬托下,文物反而显得有些突兀、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二)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改造不恰当

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宝贵财富,是别的城市不具备的,近年来,越来越多政府意识到历史文化和文物资源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开始纷纷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比如在一些文物遗址所在区域打造旅游景区,修建现代娱乐性设施,但这种蛮干的方式不仅没有充分考虑到对文物的保护,还对文物旧址造成了更大的破坏。

(三)文物保护经费与城市建设资金的冲突

文物的保护与传承离不开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支持,需要花费相应的经费,投入人力、物力,与此同时,城市建设也需要资金,而且对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加上现代城镇化发展的迅速太过迅速,在城市基础建设上的投入过多,导致文物保护的经费不足,没有及时对文物进行修缮,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被破坏。

(四)不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不可移动文物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保护、传承历史文物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并不冲突,但有的地方政府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把握不到位,当两者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选择牺牲文化遗产,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对历史文化景观造成损坏,加上很多文物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损坏之后得不到修护,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巨大的损失。

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现代城市基本建设的协同发展

不可移动文物是历史的沉淀,也是一座城市的文化精髓的体现,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虽然保护了一部分文物,但也不可避免地毁坏了一些文物,对此,要充分了解到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和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让两者之间实现协调发展。

(一)规划先行

做好城市建设的规划与设计,是避免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的有效途径,城市建设的项目很多,尤其是在城市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速的时代,任何一个项目的建设所花费的周期都很长,在项目规划期内,必须要考虑到项目选址及其周围的情况,如果城市建设项目的周围有不可移动文物,则必须要提前与文物部门进行协同商讨,将文物保护纳入重要的讨论范畴之内,再对项目施工方案等进行规划设计,既能实现对文物资源的最大保护,又能减少对城市建设的阻碍。

(二)将城市文化特点注入现代建设过程中

“功能城市”与“文化城市”是城市的两个方面,是从不同的角度来体现城市定位的,不应该对立,而应该要保持协调,共同对城市面貌进行展示。现代化城市建设可以在现代文明体现出来,文物保护则可以将城市的文化底蕴展露给大众,在城市规划中,就可以充分考虑到城市文化特点,比如在城市建筑造型的设计上,巧妙地融入本地的文化特点,将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作为城市形象的基础。在这种背景下,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就不会与城市风格不匹配,也不会再被看成是城市发展的包袱,反而成为城市中不可替代的文化财富,新建成的各种建筑在风格上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持一致,在城市发展中保留和传承地域文化、民俗习惯、民居形式,实现“形”与“意”相统一,体现出城市建设的整体性与协调性,不失为兼顾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目标的重要措施。

(三)制定文物保护条例

立法、制定文物保护条例是对文物进行保护的有力措施,通过法律的约束力,可以对一些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国家法律应该要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的内容,对于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严惩,相关部门在执法的时候也能根据明确的法律法规内容,保护好文物。

(四)因地制宜,保护文物遗产

对于不可移动的文物遗产,将其充分利用起来,与现实相融合,才是最好的保护方式,例如建设“历史街区保护工程”,对文物遗产进行充分利用,将一些类型相同的历史街区进行撤并,不求繁多,而求精,将更多精力放在保护能够体现城市历史特色和地理标志的传统文物建筑,对于一些零星分散、已经毁坏但依旧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和古建构件,则可以集中起来易地重建,与历史街区保护相结合,便于长久管理。再比如,对于一些可以适合民间使用的不可移动文物,可以出售、出租,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改变其用途,但使用人必须要按照规定对文物资源进行保护,承担保护责任,建立与这种使用模式相对应的保护机制和责任机制,实现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保护。

四、结束语

不可移动文物是一个地区的文化财富,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能一味地考虑经济和现代化发展,忽视了历史文化的传承。针对当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的矛盾,相关部门必须要做好城市规划与设计,与文物保护部门进行合作,不仅实现对文物的保护,还能借助文物资源促进经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双赢。

(作者供职于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

*本文暂不支持打印功能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