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激励机制:使命、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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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志码:A
0 引言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先进生产力质态,与知识产权具有天然紧密联系。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有力保障1,故需要构建系统完善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以有效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尽管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赋予发明创造垄断式保护并提供了权利许可转让等增益空间,具有激励创新创造的固有功能,但新质生产力体现为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通过巅覆性技术突破引领生产力跃迁,进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有赖于高昂成本的持续投入,还需要行政激励作为外部干预形成有力补充。(剩余1548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