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推动乡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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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随着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与公共事务复杂性增加,我国乡村治理模式经历了由“政府主导下的村民自治”逐步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转型过程,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及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初步格局。然而,在乡村基层实践中,仍面临多元主体权责界限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够完善、村民参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剩余56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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