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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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接上期)

第八章共有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剩余22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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